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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尽责 灵魂再塑
发布时间:2015-05-14 09:35来源:司法局作者:司法局点击数:

 

尽心尽责     灵魂再塑
 
——姬志军同志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姬志军,男,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2月参加司法工作,现任陕西省米脂县杜家石沟镇司法所所长。姬志军同志从警12年来,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特别是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做出了很大成绩,2005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同时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
一、围绕平安石沟工作目标,切实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责任。
姬志军同志2007年9月调杜家石沟镇司法所。杜家石沟镇有42个行政村118个自然村,有3893户1.76万人,辖区人口众多,人员复杂,刑释解教人员有8人,另外还有工作对象、高危人员3名。姬志军同志能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平安创建工作目标,结合石沟的实际情况,一直把管好人口、抓好防范作为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把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辖区的政治和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多措并举,宽严相济,强化管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
事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影响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姬志军同志把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首要环节和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接受关、安置关,确定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在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办通知后,姬志军同志总会对刑释教人员在解教人员的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第一时间配合村干部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及时进行法制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在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方面,姬志军同志积极会同镇、村工作人员,结合每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安排工作,正确引导帮助他们重新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2013年至今,姬志军同志所在石沟镇的8名刑释解教人员,经过几年多时间的细致工作,完全融入社会,重新生活、工作、并且予以撤管。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刑释解教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为使真正融入社会,杜绝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姬志军同志努力把帮教工作落实到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工作落实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经常保持与刑释解教人员的沟通联系。通过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想法,多一点鼓励,发现他们在言谈中有偏差的地方,及时指出,并不厌其烦的进行说服,争取他们的理解。尽可能地端正他们的思想,与他们交朋友,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从而消除他们的顾虑。刑释解教人员对司法民警总有戒心,认为是去监视他们的,是去找他们毛病的。 姬志军同志在如何与刑释解教从对立面走到一起,如何让他们愿意把心里话说出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他们的心理阴影,让他们正确的面对社会和周围的人,达到真正融入社会的目的。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姬志军对石沟历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辖区中刑释解教人员周围设治安信息员,构建起纵横结合的立体式动态管理网。
三、教育感化,妥善安置,真正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地位较低,自身有强烈的自卑心理,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对他们还存在偏见,加上目前社会竞争激烈,使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生活相对处于劣势,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都怀有自抱自弃的想法。如何树立他们重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如何让他们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如何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具体困难,就变成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姬志军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扎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用一片真情温暖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心。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保障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帮人、育人、实现“灵魂再塑”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杜家石沟镇司法所所长姬志军同志就是以一份诚心、真心、耐心来做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让更多的刑释解教人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