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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显温情
发布时间:2019-01-23 10:27来源:检察院作者:检察院点击数:

 

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显温情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

 

2019年1月15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杨某某发放了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发放仪式由该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杨巨存主持,检察长何周光、诉讼监督部部长高报社、诉讼监督部和未检办全体成员参加。仪式上,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周光郑重地将8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杨某某及其家人手中,怀揣救助金,杨某某的家人热泪盈眶,向在场的检察人员送上了写有“检察为人民,救助显真情”的锦旗以表感谢,杨某某的母亲激动的表示,该院的司法救助金,对于他们这个因案陷入急迫困境的家庭来说,犹如雪中送炭和冬天的阳光,使她儿子的后续医疗有了资金保障,给他们带来了关心的温暖和生活的希望,他们很感激在米脂县人民检察院遇到了这样的好干部,切身体会到了该院心系百姓,一心为民排忧解难的检察温情。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017年,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杨某某是本案被害人,案发时不满18周岁。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但刘某某没有经济来源,无力赔偿,民事赔偿判决未能执行。巨额的医疗费、后续的治疗费让杨某某的家庭陷入困境。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经过不懈的努力协调,最终为杨某某一家争取到了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救助金发放仪式上,该院的诉讼监督部部长高报社表示,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也是该院一贯秉承的“救助一个被害人,挽救一个家庭”的办案理念。他很欣慰该院能够为被害人杨某某及其家人办成了一件实事,也希望杨某某能够早日走出案件阴影,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用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