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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阶段基层政法单位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10-19 09:00来源:政法委作者:政法委点击数:

 

关于第二阶段基层政法单位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了推动基层政法单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近期,由县委政法委抽调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维稳办、综治办、国安办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明察暗访组,从96日开始对基层政法各单位进行了第二阶段的明察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6日抽查了沙店派出所、司法所、李站派出所、司法所。
 2、914日抽查了桃镇、印斗司法所派出所
 3、9月15日抽查了高渠司法所、派出所、银州司法所。 
 4、916日抽查了交警大队及城区中队、事故中队、违章大厅,城区派出所、看守所、巡警大队
 5、9月22抽查了郊区派出所、警备室、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林业派出所
二、具体情况
 1、较好的单位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干警都能够按时上下班,并且没有发现在工作中有违规现象发生;城区派出所今年以来案件办理多、力度大,截止目前,办理刑事案件34起,治安案件131起,强戒20人,追逃7人;高渠司法所台账完善齐全,今年司法调解30起。
 2、存在问题。9月6日李站派出所无人;9月14日桃镇派出所只有1人上班;9月15日银州司法所无人上班;9月16日巡警大队共有5人上班,院内停放4辆警车;9月22日,郊区警务室无人。
 、下一步工作要求
  1、被通报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将情况说明报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
  2、被通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干的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把改进作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纠正上班和重大节假日值班备勤问题,以良好的作风促党风政风民风。
 3、被通报单位要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确保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中共米脂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