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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执法监督“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18 09:29来源:政法委作者:政法委点击数:

 关于开展执法监督“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工作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在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县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县委政法委决定2016年在全县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基层建设年”活动,现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执法监督工作“114”工作思路,补齐基层执法监督工作短板,着力解决基层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不牢、力量不强、监督不力、权威不高等问题,有效提高基层依法、规范、科学、高效监督水平,构建机构健全、人员配强、监督有力、规范高效的执法监督工作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政法部门及政法干警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精细意识、监督意识,有效提升司法公正公信。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初)

 政法委采取多种形式,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结合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分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步骤:组织业务学习    由执法监督室马东杨负责

第二步骤:法律知识培训    由执法监督室马东杨负责

第三步骤:案卷评查        由政法委副书记李光东和执 

                          法监督室马东杨负责

第四步骤:执法检查        由政法委副书记李光东和执  

                          法监督室马东杨负责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12月)

政法各部门于2016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室报送自查情况,政法委将对政法各部门平时表现和年终整体工作进行总体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各部门“一把手”要主要负责,迅速成立相关组织并制定方案。做到政治坚定,头脑清醒,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要认真领会杜寿平书记在市委政法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各项工作要突出“严格”、“规范”、“精细”、“创新”、“提升”、“正义”六个关键词,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业务建设。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八部门《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市委政法委将组织全市执法监督人员统一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促进全市执法监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3、严格督查考评。为确保活动效果,县委政法委将定期对各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基层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未达要求的政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在年终考核中扣去相应分值。